各位学员:
为保障2021届毕业生(2018级)毕业前期准备工作顺利有序进行,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上交相关资料:
(一)请全体2021届毕业生(2018级)在2020年11月30日——12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(星期六、星期天休息)将毕业论文(格式要求见附件)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、《实习鉴定表》交到继续教育学院123办公室。递交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、《实习鉴定表》和毕业论文时现场签字确认。
注:1.医学类《实习鉴定表》上实习单位盖章处必须盖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;封面填表日期统一为“2020年11月30日”;实习起止时间为“202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”;
2.师范类《实习鉴定表》上实习单位盖章处必须盖公立学校公章;封面填表日期统一为“2020年11月30日”;实习起止时间为“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”;
3.毕业论文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撰写并打印,定稿后交纸质版(浅蓝色硬质封面装订)和电子版各1份,电子版以姓名+专业+层次(专科或专升本)为文件名发到指定邮箱nxsfcjxy@163.com;指导教师请自行联系与专业相关的专家、老师。
(二)学费没有缴清的学员请扫附件二维码缴费。
二、补充说明:
1.没有在学信网上进行图像校对或学信网上没有毕业照片,毕业证信息将不能上网,不予打印毕业证;
2.若已毕业但毕业证未上网是学员自己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毕业照片。
咨询电话:0954--2027669
宁夏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0年9月18日